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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关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如下 特种劳保用品是指在劳动作业生产过程中对人体起到特殊保护作用的安全防护用品,与之对应的是普通劳保用品,如劳保手套、劳保鞋等。常见的特种劳保用品有安全帽、防砸鞋等。
具有能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测检验设备;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 劳保用品具备如下条件: (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现改为特种劳防用品安全标志证)。 (二)、以下产品为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一、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二、唿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唿吸器长管面具 三、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四、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五、防护鞋类 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六、防坠落护具类 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一般防护用品主要有: 棉纱手套,帆布手套,毛巾,棉纱,擦机布,口罩,防尘帽,普通工作服,普通劳保皮鞋,耳塞,脚套,水靴,雨衣,粘胶带等。 违反劳动合同不发劳保用品,如果构成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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