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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请示的复函》规定:1、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劳动...
哺乳期妇女有法律过错,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主动协商终止,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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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孕期和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在没有法定理由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主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孕期限制。如果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否怀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则没有经济补偿金。这两种情况下,孕期均没有法定特殊待遇。当然,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经协商单位同意多支付些补偿,法律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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