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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
根据《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请示的复函》规定:1、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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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哺乳期公司不得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失职、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其他。
哺乳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性,允许女性员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使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女职工妊娠期、产期、哺乳期不得降低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任何部门都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况降低女职工工资,退休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因此,哺乳期工资应正常支付,公司不得减免,不得降低。但除了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外。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当然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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