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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问题争议,有合同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处理。你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基...
如果销售方所交房屋超过双方约定的面积误差范围,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在房屋面积条款上可约定: (一)房屋竣工后,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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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文件《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所以,超过3%的部分,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
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一致时,应当根据相差面积多少,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相符的,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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