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区、县人民政府...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区、县人民政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权益,根据《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省教育厅关于“以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其就近入学依据”的规定。从2017年起,小学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的,时间由1年逐步过渡到5年才能享有划片入学政策,即2017年需迁入户籍(2016年8月31日之前迁入的),2018年满2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21年及以后满5年(初中逐步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3年)。对于学校划片范围内初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不满年限规定的,原则上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校应当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部门应当举办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或者班级,接收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并采取措施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对义务教育年龄段内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学籍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初中学生转学由原学籍校填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转学联系表”。经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同意,双方区县教委审查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高中学生转学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向区县教委申报,经区县教委审核批准后,将“学籍变更登记表”转给转入校。转入学校同意后报所在区县教委,经批准后由转入区县教委负责到市教育局中学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由市教育局中学处重新编发学籍号。本市市区学生在本市内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初、高中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一般也不办理转学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0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474人已浏览
3,0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