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竞业禁止与保密纠纷起源于劳动关系,但与一般性的劳动争议相比,由于其涉及到用人单位的知识产权问题而具有特殊性。因此,竞业禁止和保密约定也就有双...
竞业禁止与保密纠纷起源于劳动关系,但与一般性的劳动争议相比,由于其涉及到用人单位的知识产权问题而具有特殊性。因此,竞业禁止和保密约定也就有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员工保密协议不可约定管辖。保密协议产生的纠纷是劳动争议,所以不能约定管辖,出现保密协议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辟谣】 员工保密协议必须要签? 真相:不是 解析:保密协议签订是看工作岗位而定的。并不是每位员工都要签订保密协议,有的职位是要签,有的职位不用签。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提醒】 员工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应注意什么? 员工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应注意: 1、约定的对象要明确 首先,保密协议的签订并不是针对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没有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普通员工是不受此约束的。 2、约定的时间不能过长 有的企业在保密协议中约定员工今后不得再从事相关行业,这个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违约金约定不能过高 违约金的约定不能没有根据的约定高价,有的企业在违约金条款上一味的求高是不正确的。违约金的约定应该根据行业的情况和预计的企业损失进行约定。 4、需要约定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即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九十条的规定,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企业不仅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时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违约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禁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大多数是要求员工不得泄露所处行业相关的秘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8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5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