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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 1、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1。知情权。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股东享有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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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1、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询问管理层(总经理)个人不明确的问题。2、董事会(如有)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进行改选,直至法定代表人更换。3、您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您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您可以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和会议记录。如果公司不同意,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行使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前款规定带责任。第二十一条。
大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行驶股东权利: 其一,可以召开股东会,对管理层就个别不清晰问题进行质询; 其二、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改选董事会,直至更换法定代表人; 其三、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且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对公司章程以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进行查阅和复制,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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