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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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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 1、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公司法》 第四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亏损补偿计划。 8、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发行债券。 10.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11、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定的公司章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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