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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单位应当在每天上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女职工每天上班劳...
哺乳假期待遇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哺乳假期国家规定在工作时间内每天1小时,女职工生多胞胎的,每天哺乳1个婴儿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在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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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1、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 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2、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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