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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六个方面,各有优势,不能简单的去认定哪个有用。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
劳动监督旅是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共机构,具体承担局执法单位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劳动仲裁一般由劳动局设立的劳动人事纠纷仲裁委员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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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机构是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主管劳动监察的工作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多方代表组成、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争议的办事机构。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监察暂行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监察内容来看,两者的管辖范围有所不同,但对于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遵守休息休假制度、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费,以及对行政处分不服等,劳动者既可以向仲裁委申诉,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劳动监察条例》有规定,已申请仲裁的,以仲裁结果为准。监察大队会撤消你的投诉。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第十五条规定,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只能选择其一进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一,劳动争议仲裁股的意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行政调解中心)的分支机构,又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1,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劳动局内部股分为:人事秘书股、劳动监察股、规划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股、培训就业股、劳动工资股、社会保险股。 二,劳动争议仲裁股的工作职责: 1,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调解仲裁工作; 2,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有关管理工作; 3,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 4,指导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5,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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