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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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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受伤,用人单位应该赔偿。虽然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未形成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形成了一种雇佣关系,用人单位仍有义务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
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职工。学生到校外实习,其学生的身份没有改变。因此,在实习期间遭受的伤害,依法不能按工伤待遇来处理,但可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处理,可诉请法院裁决。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你咨询的是典型的工伤赔偿的法律程序,给你解答如下: 一、上班期间发生伤害事故的,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构成工伤,工伤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事故才能按照工伤路径进行索赔。 二、用人单位方对事故的处理意见不能作为你处理事务的方向,因为利益问题,往往有时会倾向自己,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是保障你权利的法律依据,在双方对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你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维权。 三,申请认定工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有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所以,在你提出走工伤赔偿时,用人单位不按工伤赔偿给予工伤待遇,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你在工伤认定后进行申请,一般来讲,只要你病情已经稳定了,就可以提出鉴定申请,但前提你已经走过了工伤认定程序。 五、确定伤残级别时,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工伤索赔。 六、若你对法律知识比较欠缺,不会运用,你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需要和你聘请的律师当面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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