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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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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迁需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条例》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收到拆迁申请和规定提交的批准文件后,应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并对拆迁范围进行现场调查。审查内容主要是:申请人提供的批准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拆迁范围内是否有受保护不允许拆除的建筑,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或有争议,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可行,拆迁期限是否合理等。也就是,如果你想知道尚未公布的拆迁计划,松江区房地局动迁管理科是行政管理单位,但是否会告诉你详细工作计划,需要看你自己的人脉,按照规定是不允许告诉普通老百姓的。给力0不给力0
参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农村房屋拆迁领取赔偿时需要提供户口本,农村宅基地证,拆迁合同协议,家庭成员身份证,未成年人没身份证提供【出生证明】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加盖村委会红章,乡镇派出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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