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2021-08-05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规定是在存在着一些特定的情况之下,是可以暂时停止裁决的,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 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也就是说,在执行裁决过程中,发生了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暂时停止执行,最后视裁决是否被撤销,再决定恢复执行还是终结执行。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一方申请撤销裁决,是中止执行的法定理由。一旦有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裁决,执行法院即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不是可以裁定中止执行。需要注意的是,中止执行的裁定,依法不准上诉,在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执行程序暂时停止。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