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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劳动者需申报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申报工伤保险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表、营业执照等材料到注册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
依据《工伤保险条列》和《社会保障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是必须为其员工投保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的。如果社保局的确因故不能办理投保,建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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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应当自就业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总工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不缴纳。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如果个体户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由自己承担相关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列》和《社会保障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是必须为其员工投保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的。 如果社保局的确因故不能办理投保,建议你以雇主的名义,为员工投保商业“人身意外保险”,并将雇主作为该保险的“受益人”,以便分散经营风险;至于其他的社会保险项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现金方式按月向员工支付雇主应承担的部分,由员工自己前去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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