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申诉“同级同地”的主要管辖方式产生了“刑事申诉自错自纠”的运行模式。基于此,作为法律监督职能的最后一道关口,刑事申诉制度的功能被进一步弱...
申诉制度是指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对学校、其他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教师申诉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教师申诉制度由申诉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并依次序进行。(1)教师提出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2)主管的级部(处室)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①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②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 ③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 (3)应诉有关级部(处室)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当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①其所在级部(处室)的管理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事实清楚,可以维持原处理结果; ②管理行为存在着程序上的不足,决定被申诉人补正; ③对于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限期改正;④管理行为的一部分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错误的,可以变更原处理结果或不适用部分; ⑤管理行为所依据的内部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可撤消其原处理决定。 教师对学校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组织为船山区教育局; (4)教师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可以是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的申诉,申诉人可以在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选择受理的机关。
1.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解释的行为。 2.委托辩护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 3.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指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为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协助被告人进行辩护。 (二)辩护人的范围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三)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职务保障权;2.阅卷权;3.会见、通信权;4.调查取证权;5.获得通知权;6.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7.拒绝辩护权;8.其他权利。
1、刑事抗诉案件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将检察内卷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将侦查卷、检察卷、检察内卷和人民法院审判卷以及提请抗诉报告书一式二十份报送上级人民检察院。 3、刑事抗诉书和提请抗诉报告书应当重点阐述抗诉理由,增强说理性。 4、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如果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抗诉,应当写出支持抗诉的意见和理由。 5、办理刑事抗诉案件的检察人员应当制作出庭预案和庭审答辩提纲,做好出庭前的准备。 6、刑事抗诉案件庭审中的示证和答辩,应当针对原审法院判决、裁定中的错误进行重点阐述和论证。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司法审理的审理,是需要由三家司法机关进行协同配合处理的,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司法程序是有监督的权利的,如果发现相关违法事实的判决情况不合法的,应当提出抗诉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721人已浏览
678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