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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谈谈公司设立缺陷的法律后果。关于公司设立缺陷有三大争议,一是缺陷设置有效,二是无效,二是可行政撤销。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设立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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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解散的情形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设立登记瑕疵的情形有: 1、发起人或股东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不明确; 3、设立行为违反法定的程序,但不影响登记的效力; 4、缺少登记文件,但可补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在实践中,同样存在两种情形:一是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即冒用名义情形;二是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不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而以其他名义,如经营部、分厂等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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