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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定;对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是某一学科的法律专家、不是法医学专家,律师可以对已经形...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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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诉讼前,委托人就是当事人自己委托,在诉讼中,如需要鉴定,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同意申请的,法院是委托人。二、这个是在鉴定结论出来后,法庭对该鉴定结论质证时你可以对鉴定机构收集的鉴定材料的来源真实性提出意见。三、鉴定前,如是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如不能共同指定的,由法院随机抽取鉴定机构,一旦抽取,就不会变更。如随意变更,就是不合法的。四、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鉴定机构应当出庭解答双方当事人的质询。如鉴定人拒绝配合导致无法鉴定的,法院会根据证据规则来认定这个事实对你不利的结果
遇到劳动鉴定有疑问的时候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对于鉴定意见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但是须经法院许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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