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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的《竞买公告》,买受人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内办理缴款等相关手续,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事人面临要么缴纳巨额税费...
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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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日前,上海高院正式对外公布《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宣布从3月1日起,全市法院全面实行“网络在线”司法拍卖。上海法院每年有2000余件司法拍卖案件。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6年,上海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成交金额所占比例从28%上升至64%,网络成交件数由19%提升到53%,仅2016年,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成交价超过1000万的标的就达414件,其中1亿元以上的有18件。据了解,201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最高法将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等五家网站纳入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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