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江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要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南宁市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1、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市政府当年公布或执行的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2、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3、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指南宁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4、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合并计算低于或等于人均7平方米。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砖混结构除以1.30、砖木结构除以1.10折算)的计算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使用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户籍下的家庭成员数+以申请家庭成员名义承租或拥有产权的它处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成员数。第三条,你悲剧了。
(一)申请人在市区实际居住,且具有当地户籍满一年。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指人均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指人均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家庭)。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房家庭(含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的危房)。 对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置换)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优先申请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 新就业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等人员申请公租房不受户籍限制,应符合: (一)申请人家庭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住房保障。 (二)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依法登记备案。 (三)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就业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 同时,本市引进的人才在市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模、英模和因公致残的转业、退伍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申请公租房不受收入限制。 同样,申请人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因离婚析产失去住房的、已享受其它住房保障且未退出的等都不能申请公租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0人已浏览
792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