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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赔偿: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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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伤害,工伤和其他伤害鉴定标准、法律程序、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如果属于工伤,如果有骨折的情况,是能够达到伤残等级的。建议你走正常工伤索赔程序,到时候提起劳动仲裁,老板可能就会主动和你商量赔钱的事情了,工伤的话,需要先认定工伤(时限从受伤之日起最长一年内),工伤认定出来以后,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就可以协商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相关费用了,赔偿项目八九项,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交通费、鉴定费等。具体赔偿多少钱需要根据伤者住院天数、本人工资、鉴定时间才能综合计算。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解答满意可以好评
工伤九级伤残,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申请工伤待遇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金额: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地方法规来计算。以江西省为例: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年龄(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者等于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次为40个月、34个月、28个月、22个月、16个月、10个月的本人工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二)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次为12个月、11个月、10个月、9个月、8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九级赔偿如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社保支付),基数以你受伤前所交社保缴费工资的平均数计,2008年7月开始,最低缴费工资为1030元,如果以此为标准,那么就是1030元*8个月=8240元.如果公司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这部分也应该以公司负担,基数以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平均工资低于1030元,则以1030元计.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公司支付),基数以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平均工资低于1030元,则以1030元计.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公司支付),基数以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平均工资低于1030元,则以1030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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