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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
1、按现行规定,临时工辞职也是需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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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让公司以书面的形式来知会你解除合同,不然补偿的钱达不到期望会扯皮 2、看你的意思是协商离职,补偿有入职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补半个月;再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一般公司都不想给这条,你的情况应该属于第三种类型,至于企业认不认可,要仲裁确认。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矿工和自动退休不影响你的工资。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必须一次性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可以扣除旷工天数。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
有工资。 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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