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除应当向职工公开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向职工公开下列事项:(一)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
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集体企业章程;(二)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集体企业章程;(二)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三)审议厂长(经理)提交的各项议案,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四)审议并决定企业职工工资形式、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五)审议并决定企业的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六)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集体企业章程;(二)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三)审议厂长(经理)提交的各项议案,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四)审议并决定企业职工工资形式、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五)审议并决定企业的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六)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集体企业内享有下列权利: (一)企业各级管理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监督企业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 (三)参加劳动并享受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医疗保健和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按照国家规定评定业务技术职称; (五)辞职; (六)享受退休养老待遇; (七)其他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8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