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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违法,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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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可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时结清工资,或者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工资结算的时间,如果公司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将员工解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没有结清工资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结清全部的工资。公司解雇有没有出具书面的解雇通知或者其他书面的材料?
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时候必须结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相关延伸】 问:试用期离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答: 1、试用期离职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3、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能,一定要工资实际结清之后再签。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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