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上...
休息日、法定假日不让休息属于加班,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劳动法加班规定《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二)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 (三)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请参照上述法律规定,结合你薪资发放情况,判断公司做法是否合法。如公司不合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仲裁方式追讨支付不足部分的工资。
《劳动法》对加班有以下规定:用人单位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安排其补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其他。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