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家庭人均住房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家庭低收入标准由2008年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4元,调整为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扩大了实物配租保障范围。由2008年“享受生活保障的无房家庭和低收入无房家庭且申请人为孤老或者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到“一定年龄限制范围内的低收入无房家庭”。设定了申请年龄限制。实物配租申请人年龄标准为“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45周岁。”租赁补贴申请人年龄标准为“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35周岁。”明确了实物配租保障的面积和户型分配原则。实物配租保障面积标准:每户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一室户或二室户。2人以下的家庭原则上配置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或2人家庭有满16周岁异性子女的可配置所提供的所有户型的住房。调整了实物配租租金标准层次。享受生活保障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0.8元;不享受生活保障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元;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7670元至16642元之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2.7元。
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 (四)家庭成员均需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五)家庭没有违法生育行为或者违法生育行为已经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完毕; (六)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济南廉租房申请条件包括:1。户籍: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2、房地产: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无承包地、宅基地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0平方米(含);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享受最低套房标准待遇、正在享受公租房的家庭,或者以前买房后卖了但还不到3年的,不得申请公租房;3、收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4、年龄:申请家庭夫妻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5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7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