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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的法规中,对本单位工作期间用的是连续工作,对非本单位工作用的是累计工作,《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
在国务院的法规中,对本单位工作期间用的是连续工作,对非本单位工作用的是累计工作,《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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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月工作时间计算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513号令调整)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加班费计算方式为: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或2或3倍。
一、何谓累计工作时间在国务院的法规中,对本单位工作期间用的是连续工作,对非本单位工作用的是累计工作,《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依照这一规章,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依据是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包括失业、个体或者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雇佣或劳务关系。二、累计工作时间是否等同于连续工龄令人奇怪的是,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没有采用人们熟知的连续工龄确定年休假天数,而是提出了一个模糊的概念累计工作时间,既然不是连续工作时间,从字面上讲,累计就是相加,就不考虑中断,而连续工龄则考虑中断,这两个概念计算出来的年休假长短是明显不同的。在计划经济时代,作为单位人,人人有一份人事档案,累计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都很好认定,但劳动合同和社保制度的建立,人的流动性加大,谁能证明你在某一单位工作多少天,多少年,连续工龄认定谁说了算,总不能就根据自己填写的简历就认定吧!现有规章中有连续工龄认定程序,但这种认定只是作为职工养老保险视作缴费年限的依据,不适用于年休假。本人认为,目前阶段能作为连续工龄以及累计工作时间认定比较公允的依据是社保缴费记录。社保缴费记录中如果都是单位缴费,连续工龄和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比较简单,但如果跳槽后没有马上找到工作,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了一段时间,问题又来了。依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只要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间都可以累计,个人窗口缴费时间对累计工作时间影响不大。但如果按连续工龄确定年休假,则一旦在个人窗口缴费,则产生工龄中断,就不能连续,要重新计算了。比如你在某一单位工作九年半中途跳槽,半年后找到工作,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到新单位一年后你可以休年休假10天,按连续工龄计算则只能休五天。张绍明,武汉律师,法律硕士,代理过全国首例性骚扰胜诉案等多件有影响案件,对公司法、侵权法、劳动法有一定的研究,出版过首部系统研究性骚扰问题的法律专著《反击性骚扰》,现担任武汉十余家中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殊工种工作时间是累计计算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提前退休。《国务院关于劳动者退休、退休的暂行办法》第一条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劳动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1)男性60岁,女性50岁,连续工作年数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重的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性55岁,女性45岁,连续工作年数10年。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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