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法院问任职回避

2021-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规定了避职。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副院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法官、助理法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从人民法院离职后两年内,法官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离任人民法院后,不得担任原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和子女不得担任法官在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十三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