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 但是在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30天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3天前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全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或乘坐人的危险,用人单位违反真正意思的;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强制劳动者1、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律法律的;1、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者用人的劳动者1、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劳动者强制的劳动者的劳动者。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有如下情形: (一)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二)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三)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四)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