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孕妇三期没有赔偿,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孕妇处在三期需要赔偿的。 2、赔偿指的是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以及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而孕妇并没...
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于女职工是有特殊保护的,在怀孕期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看看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规定,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首先,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 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 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和您具体协商后确定; 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自2008年7月2日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因未签劳动合同);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赔偿则是补偿的二倍,工作不到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则赔偿就应赔一个月,所以公司应赔偿你三个月的工资。 3、女员工在孕期公司不能与其解除合同。
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与员工解除合同。怀孕女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女职工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4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4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