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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当做证据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法规定性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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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证明可以作为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调查、检查、调查及相关检查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原因和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不难发现,这一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虽然文件还需要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但其性质已被定位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一、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双重效力。即强制执行效力和证据的证明效力。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或提起诉讼。《公证暂行条例》和《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可直接依据当事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的效力,但并不因此而禁止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在执行期限内可申请执行,但不是必须申请执行,是否申请执行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执行而是持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这时公证债权文书体现的是证明作用。法律之所以赋予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并可直接申请执行,其目的在于减少当事人讼累,便利当事人权利的实现。如果以该公证书的存在及其限定的申请执行时间为依据,而扩大或限制当事人因某种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可能产生的实体及程序上的权利,不符合公证制度设定的基本法律理念。二、执行期限与诉讼时效不同。超过申请执行期限,而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应允许当事人行使诉权。申请执行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请求执行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法律文书内容付诸实现的期限(六个月或一年),而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二年。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当事人丧失的是申请执行权,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短于诉讼时效期间,在申请执行期限届满后,诉讼时效没有丧失。因此,当事人超过申请执行期限仅仅丧失的是申请执行权,诉讼时效不受影响,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书证,是对交通事故过程的全面反映,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但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可以拒绝接受,以审理查明的事实为准。1、交通事故认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判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的行为。2、交通事故认定是在认定当事人行政和刑事责任的实践中。交警部门认定交通事故后,符合司法解释规定责任比例的肇事者将以交通事故罪进入刑事侦查程序。3、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民事强制执行力。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人民法院可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民事调解的依据。但调解程序没有强制力,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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