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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回购规则如下: 一、《业务办法》自2021年3月12日起实施。本所于2013年5月24日发布的《业务办法(试行)》(上证会字〔201...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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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以上是股票质押回购的特点。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业务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主要从融资门槛、资金用途、质押集中度、质押率四方面规范场内股票质押市场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新规,自今日(3月12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实施第一天,券商反馈如何? 证监会股票质押新规从券商中国记者了解情况看,有些券商还在忙于下发新制度;有的还在改系统;对于项目开展普遍持谨慎态度;与银行对接,继续筹备银行专户监管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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