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需具备法定条件。裁员条件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证据举证证明达到法律所规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即使公司亏损裁员,也必须走一个法定流程,否则即为违法解除,需要支付您赔偿金,标准是一年两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 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 如不符合上述规定裁员无效,可仲裁解决。
公司因经营出现问题而导致效益不好的情况下,裁员是比较常见的管理方式,只是公司在裁员的时候,并不是说裁员就能够马上裁员,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