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关于二胎湖北产假多少天,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一)单胎顺产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6年3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女方产假为158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陪产假为15天。
符合国家和河北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再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45天产假奖励。《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15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6人已浏览
676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1,2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