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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根据本人成都地区的劳动仲裁和诉讼相关经验,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分三种: 一、劳动关系期间签订的放弃协议:无效 劳动关系期间,...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乙方身份证号:,年月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于年月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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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期间双方签订的协议且协议内容清楚公平:有效 对于劳动纠纷问题,劳动者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且用人单位对此作出了清楚并公平的说明,视为劳动者自愿放弃的意思真实有效。
甲方: 乙方: 乙方于年月日未经其许可,对其技术或者系统进行使用(修改),导致甲方的损失,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和解赔款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乙方赔偿货损元(大写:)。 二、赔款方式:现金()汇款(),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地址: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金后,双方关于该赔偿事宜结束。 四、甲方按本协议履行后,乙方不得就此事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本协议第一条填写金额处,需加盖甲方公章方得视为甲方对理赔金额认可;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1,能2,若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则该份承诺书无效。劳动者在职期间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法律关系。而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这就决定了在职期间签订承诺书的双方并非平等主体。且劳动者在职期间不享有经济补偿金的利益,固放弃其未享有的利益约定应归于无效。因此,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的“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时无效的。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则该份协议书有效(不考虑欺诈,胁迫的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不再具有隶属性,为评定主体。因此此时签订的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的承诺书具有合同性质,只要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事由,该份承诺就应被评价为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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