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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土地征收,系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
根据《》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而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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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按政府规定,为该耕地年产值的若干倍,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 (3)安置补助费。 (4)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 (5)征地动迁费。包括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城市公共设施等拆除、迁建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工损失补贴费,拆迁管理费等。 (6)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城市迁建补偿费,库区工矿企业、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管网、水利等的恢复、迁建补偿费,库底清理费,防护工程费,环境影响补偿费用等。
土地使用性质由城市规划控制,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通常是这样的:1、所取得的土地为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交土地出让金;2、所取得土地为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土地征收是指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手续,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依法合理补偿和配置行为。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个是国有土地,另一个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土地经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因此,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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