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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土地使用性质由城市规划控制,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通常是这样的: 1所取得的土地为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
划拨土地改变使用性质,要看法律是否允许,分两种情况: 1.地方法规或行政规定明确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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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如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非经营性用地的,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补交出让金标准按办理出让手续时该地块规划用途和规划参数下的土地市场价值的30收取。如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先行进行收储后,采取公开招标、挂牌或拍卖的方式供应土地。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乡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法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准许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解决土地变换登记手续。乡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导致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导致的损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牵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解决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准许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事项、国务院准许的建设事项占用土地,牵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准许。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区分批次由原准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准许。在已准许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事项用地能够由市、县人民政府准许。本条第二款、第三款限定以外的建设事项占用土地,牵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准许。
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是违法的。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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