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夫妻离婚与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共同债务无关,不管是否存在共同债务,都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或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离婚。 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存立...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离婚抵押贷款尚未偿还的方法:如果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购买和偿还,则离婚时不得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双方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不能就所有权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使用权,不得处理所有权。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1、对于你们婚前出资的这一部分,因各自出了一半的首付款,故婚前男方与女方对该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故男、女方应一人一半。2、男方女方结婚以后,婚前出资部分仍是按份共有。婚后男方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等分割。 综上,无论从按份共有的角度,还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此房产在男女双方离婚时,都应当平等分割。3、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一人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所有人一方的个人债务,这一方给对方一定的补偿,这是实践中很多离婚夫妻处理房产时的策略,既避免了纠纷,又能实现平等分配的目的。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这种情况具有很大的争议,按揭贷款是婚前办理,而且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这样看来房屋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是,婚后是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房屋也有着另一方的资金投入,这样看来应该属于婚后财产,那实际上是怎样的呢?实际上,这种情况仍应将按揭房屋作为婚前财产处理,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按揭人)的资信产生信赖,而且该财产权利是由婚前个人缴纳首付款而取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应按照个人财产的方式处理。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已经进行产权登记,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银行和债务人之间是建立在对资信状况特殊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债务人,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是登记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贷款是由哪一方办理的,房屋就属于哪一方的财产,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债务仍为个人债务。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对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性质没有争议,问题在于如果要把房屋判给非产权登记方,则涉及到债务是否转移的问题及是否需要征得银行认可的问题。实际上,不能以未经债权人同意而变更债务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此外,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法院在判决时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产。
离婚时还没有还清房贷,在分割房产时,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部分,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房贷由个人承担;离婚后房子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的贷款。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双方意思表示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977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