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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缴纳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如果你所在的小区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
有业主因为家中被盗,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选择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维权,这种方法是不妥当的。被盗造成财产损失和拖欠物业费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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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停车场主要是地上和地下。地下停车场一般不会分摊到业主身上,属于开发商自留资产,收取停车费合理。地上停车场是业主共有的面积,而非单个业主所有,所以收取费用也是合理的,但这笔费用应该归业主共有。至于物业费中是没有含有停车管理的费用的,所以不能与混淆。但无论地上或地下停车,物业公司必须到交管局办理停车相关手续,否则收取费用将属于非法。补充:小区公共部位属全体业主共享,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应当纳入或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等事项。所以,业委会有权主张物业返还停车费。当然,物业公司在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成本理应扣除。根据《》第七十条规定,对于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应不应该收费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并可制定管理规约。小区物业无权对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等属于业主享有权利的问题作出决定,但是,小区物业可以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下进行相应的管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规定,小区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这些地方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和分配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因此,应该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合法维护业主权利。
当物业服务不符合标准时,业主应及时固定证据,包括聊天记录、照片、视频数据等。,尽可能形成完成的证据链,以证明不符合标准的客观存在,以及这种不符合标准的事实对业主的个人或财产造成的损害。房地产服务未达到服务合同标准是拒绝支付房地产费的正当理由,业主拒绝支付房地产管理费是合理合法的。
实践中,开发商将商品房的钥匙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而物业管理公司往往把购房人是否交纳物业管理费作为领取房屋钥匙的前提,由此产生了大量纠纷。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从法律关系来说,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开发商的代理人,购房人只要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商可拒绝交付房屋的情形,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基于《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购房人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依据上述合约的条款,追究购房人的法律责任,而不能以此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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