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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扣。《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
扣工资属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需要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才可以,并且规章制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适用: 1.要经职工讨论。 2.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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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你看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对于公司的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一定要保留好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 二、对于公司克扣公司,劳动者可以以公司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而被迫辞职,并用快递给公司邮寄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样不仅可以要回自己被公司克扣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扣,但还是有病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第十七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第十八条工人职员的本人工资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者,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40%,应按平均工资40%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广西计生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三天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显然上述做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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