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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育险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
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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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5、生育津贴; 6、妇科专项检查。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具体项目) 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范围 报销标准 1、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31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34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4900元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27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29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4400元 3、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22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24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3600元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南阳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报销材料 1、南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证)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待遇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代为领取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手术记录复印件等; 5、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6、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符合支付条件的,需提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及本人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临沂市生育险报销标准根据不同医院及不同的分娩方式标准不一。 根据《临沂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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