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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还未到期就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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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签订的租赁合同一般不能退还押金,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终止租赁合同,或者承租人因出租人违约终止租赁合同无过错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押金应当退还。
一,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经营不善导致解除合同的,属于承租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按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确定。二,如果是因为出租人违约,或者其他不可抗力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三,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是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数额一切以双方协商为准,法律不干涉。四,上述情况中的前提是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无效,是可以要求返还剩余租金以及押金的。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押金是否能退一般以合同的约定为准。解除合同可以与对方协商。单方解除会构成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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