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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
从表面证据看,这车登记在你父亲名下,形式上看应属于你父亲所有,你父亲和弟弟之间买车时是否有协议,如果双方都有协议的话,能证明这车属于两人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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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途径可以解决。一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你的弟弟返还财产。二是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对外公示的房产所有权人是实际出资人的父母或子女,即“名义产权人”,而实际出资人则是“实际产权人”。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则实际产权人则无法要求取消交易。
如果这套房子是你能以自已的名义买下来,只是因为你的时间原因暂时以弟弟的名义购房,那么你和你弟弟签订的协议是有效力的,法院可以支持。 如果这套房子只有你弟弟有资格购买,你无资格购买,你出钱借用你弟弟的名义购买,等到以后房屋可以在市场上流通了,在过户给你。你和你弟私下签订的协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种协议是无效的,起诉到法院你不会得到支持,最多你的出资算是借贷。
1、弟弟只需要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即可,对于判决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弟弟所有,因为法院“判决房子归全额出资的弟弟”。因此弟弟只需给姐姐234万。2、如果姐姐未实际出资,姐姐不应当享有该房屋的份额,当然如果姐姐使用自己的公积金和自己名义商业贷款,视为姐姐出资。3、一审判决时房屋已经装修,法院应当已经考虑了装修情况,至于物业费、水电费煤气宽带使用费由使用者承担,存在初装费的,如法院未与考虑,可在二审中主张。4、另行起诉诉姐姐要求返还房款、装修费、物业费所有费用的45%以及利息,不会得到支持,应为这些问题在一审中和上述3点中已经考虑。如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部分未对此进行认定,可以在上诉审中进行考虑。5、一审法院应当考虑出资比例来判决,如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中缺少相关项目,可以提起上诉。6、因此,建议你认真研究一下一审判决书,如果一审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缺少必要的项目,建议提起上诉,主张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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