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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明、法院裁决文书、原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
双方当事人携带着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明、原房屋所有证书等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转移产权登记手续即可。不同城市的过户手续,所需的资料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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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1、过户费用按照房产价值计算缴纳,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 2、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
根据您的描述,法院已经判决且拍卖,虽然房产没有过户,但买受人可以主张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未满两年房产证过户费用: 一、卖方二手房税费: 1、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2、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6%(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两年), 3、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4、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二、买方二手房税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契税:成交价或指导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3、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4、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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