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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其他情形因终止原因不同,补偿方式不同。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
第一、对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补足6个月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计算你的补偿数额。如果你从09年8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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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如下:根据《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得超过12个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得超过12个月。根据新法律,这两种情况下的经济补偿没有12个月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单位经济裁员的补偿标准如下: 1、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劳动者工作了4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8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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