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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逃废现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金融同业大力支持和协作,建立广泛而深远的社会信用体系,方能标本兼治,彻底消除和防范逃...
1、不经债权银行同意,以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悬空银行债权; 2、通过非正常关联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转移资产,致使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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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方式主要有:更名翻牌,金蝉脱壳,一卖之,并资甩债,破产逃债。逃避金融债务是指在银行机构贷款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故意逃避、悬空、毁灭银行债权的行为。
1、未经债权银行同意,通过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悬挂银行债权。;2、通过异常关联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转移资产,银行债权被悬空;3、通过转账和多头开户,故意逃避债权银行对贷款的监管,使银行贷款本息无法收回;4、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产权不清的担保,或恶意拒绝办理担保手续;5、未经债权银行同意,擅自处置银行债权抵押(质押),导致银行债权抵押(质押)悬空;6、隐瞒影响银行债务按期偿还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变动,使银行债权处于高风险状态;7、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继续拖欠银行债务;8、不还债,拒绝签收银行催债文件;9、其他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行为。
1、利用公司的分立方式逃避废债。通常被称为大船搁浅,小船逃生。2、通过承包、租赁和转让逃避废债。3、利用对外投资逃避废债。4、以低价出售资产逃避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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