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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开给事业单位不需要填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16号公告不适用给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开具发票情形。r“自201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公告: 1、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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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新规从2017年7月1日后执行。XX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的公告XX公告2017年第16号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公告如下: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非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事业单位不是纳税人,没有税号,所以开具发不要税号
需是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损害,可以选择工伤或者人身损害赔偿。有需要了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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