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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规定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
一方赌博借的债务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 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借款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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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特点:一是必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即婚姻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但婚前为婚后共同生活购买的物品所承担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义承担的债务均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反,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 2、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问有连带关系。若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权;若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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