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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风险不应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应承担因出租人自身过错和不可归责任以及任何人原因造成的租赁物损坏损失的风险;出租人也应承担因租赁物损坏...
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的客观情况以及因为发生这些客观事件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因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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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定的责任方和租赁物损坏的原因。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承租人不担损坏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租赁物损坏的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修复责任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主要过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这是由租赁合同的性质决定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有些情况下,承租人的目的是使用租赁物,租赁本身并不产生收益,如承租人为居住租赁房屋、家具。而在有些情况下,承租人租赁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收益,如为生产经营租赁机器设备、为商业贸易租赁营业场所等,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作为对价,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应当归承租人所有。
出租人应承担损坏租赁物的责任。但承租人因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坏需要维修的,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已修复租赁房屋的,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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