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1、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三个月内仍未履行的能解除合同。 2、业主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业主可以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开发商延期交房催告后三个月仍未履行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
卖方延迟交付房屋,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对方没有催促,解除权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