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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催告三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的,可以解除合同。 2、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要求卖方尽快履行该合同;催告达到3个月...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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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解除合同,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合同中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二、如果你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没有关于延期一年交房可以解除合同的约定,就要看法院对延期一年交房能否视为是开发商的根本违约,这是你起诉解除合同的请求得以支持的关键。 建议您看看合同里面详细的约定。
1、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 2、但是按照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略微迟延履行合同的约定,在宽限期过后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如果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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